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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自考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(附停考政策)
 
      9月27日,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《关于转发<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>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将教育部考试中心《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教试中心函〔2018〕150号)转发给各设区市招考办(教育考试院)、各有关高校。

详情点击:http://www.jxeea.cn/info/1034/11725.htm 

      结合以上《通知》,我们得知,自2018年下半年起,自考法学类本科专业毕业生不能报考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。

       在政策上,江西自考合格成绩一生有效(无年限)。但是,如果自考专业停考,则事实上可能造成自考合格成绩作废。因此,一方面,自考生选择自考专业时,必须考虑该专业是否列入停考目录;另一方面,自考专业已列入停考专业目录了,那么自考生只能“硬着头皮”,与时间赛跑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自考毕业证。

       从最近几年自考政策层面看,有几十个专业已经停考了或者列入了停考专业目录中。自考生在报考4月、10月自考科目考试时可查询。从总体上看,相对“偏”、相对“冷门”的专业比较容易纳入停考专业目录。目前,江西自考停考专业信息,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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